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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4所民办高校招收高考落榜生

1998-07-24 来源:光明日报 范有德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范有德)山东省教委日前通知,14所民办高校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单位,从今年起招收高考落榜生入学深造。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的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也是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为特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山东省今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往届高中毕业生多达29.5万人,全省各类高校和中专共计招生9.8万人,还有近20万考生升不上高一级学校。开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将使一批高考落榜生进入民办高校学习,缓解高中后的升学压力。

首批14所试点学校的培养目标是高等教育专科层次人才,学制为全日制3年,开设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市场营销、英语、日语、机电一体化工程、会计、法律、旅游管理、农村中医医疗、高等护理、医学影像等12个专业。

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凭高考成绩通知单直接报考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录取分数线一般比普通高校录取线低80分以内;应届中专毕业生和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报考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需参加由省教委统一命题,试点学校组织进行的入学资格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的学习。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本知识,题型结构与今年高考试卷类似。

在试点学校参加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方面鉴定合格后,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同等待遇。试点学校学生不转户口,毕业后实行学校推荐就业和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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